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做好2023年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吴 红 校 长、党支部书记
副组长:刘新强 副校长、党支部委员
刘玉茂 副校长、党支部委员
成 员:尚念奉 薛承广 兰程程 耿继成
杨汝强 刘 霞 韩金宝 张桂安
二、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科学应对,正确宣传、工作到位,各部门各级部各班级分级负责,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第一时间处置一切情况。
三、实施方案
(一)开学前
1.加强返校人员健康监测
严格落实“一格十人” 网格化管理要求,开学前,网格教师要与网格内每名学生家长进行电话联系,充分了解学生身体健康、心理状况及家庭变故情况,重点做好留守儿童、孤困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摸排。要坚持师生员工返校前异常健康状况报告制度,确保师生员工不带病到校上课工作,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员工,要及时向学校报备,待完全康复后方可返校。
责任科室:政教处
2.配置足够防疫物资和人员设备。
按照师生员工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对症治疗药物,并确保两周以上的储备量,做到应急情况下足用适用。根据需要储备足量的抗原检测试剂,储备足够的医用外科口罩和 N95 口罩、消毒用品、测温设备等防疫物资。配备专兼职校医和保健教师,规范设置学校卫生室,完善设置临时隔离留观室。
责任人:总务处、办公室
3.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健全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各岗位职责和责任人。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 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修订完善学校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开展新学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培训,协同对口医院开展转诊救治应急转运、疫情防控应急处置等演练,确保责任到岗,职责到人。
责任科室:政教处
(二)开学后
1. 错峰错时开学:
到校时间:初一、初二7:40; 初三、初四7:30;
通知全体家长。
责任人:学校政教处
2.学生上学前如果有发热、咳嗽、咳痰等症状,由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并到医院规范就诊,不允许带病到校,由班主任做好缺勤追踪记录,并后续进一步了解情况。
责任人:家长、班主任
3.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晨、午检覆盖到每个学生和老师,班主任提交考勤应及时、准确,并做详细记录。学生入教室时要戴口罩,前后1米间隔,测量体温;如有发热、咳嗽、头痛、乏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劝说及时就医,一律不准带病上课。
责任人:政教处 班主任
4.对因病缺勤学生要落实跟踪随访,了解其发病时间,就诊情况和诊断情况,并做好登记和报告。
责任人:政教处 班主任
5.保持教室清洁卫生,注意勤通风换气。
责任人:班主任
6.强化入校管理。师生员工按照正常上下学时间离返校,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校,入校需核实身份,经学校领导同意后,完成登记等相关要求方可入校。
责任人:安监科
四、应急处理
在校期间,如发现有体温异常,应第一时间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置,应急处置流程规范如下:
(一)当师生在校内出现发热等症状时,要及时转至校内临时留观室,并由校医对异常情况进行询问和查看。
(二)临时留观点的处置
在临时留观点,由校医对有异常情况的人员再次进行体温检测(应使用水银体温计检测腋温)和简单询问,并进行抗原检测。
1.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抗原检测阴性,由班主任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进行进一步治疗。
2.如果确认体温≥37.3℃或有咳嗽、腹泻等症状,抗原检测阳性,班主任对学生所在班级进行消毒,要求学生戴好口罩,全面做好防护,并由总务处对所在楼层及学生行走路线进行全面消杀,同时班主任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回家进行进一步治疗,随时关注学生身体情况和班级其他学生健康状况。
3.如果体温<37.3,根据学生身体状况,决定是否回班上课或回家治疗。
4.抗原检测试剂盒使用说明
抗原检测试剂盒一般是指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可以按照说明书进行操作,使用方法包括采样前准备、采样、检测和分析结果。自测前应清洁双手,在14-30℃的环境打开试剂盒,将缓冲液滴入采样管中备用。将拭子工具插入鼻腔一侧1~1.5cm,旋转至少4-5圈,握住同一拭子在另一侧鼻腔重复操作。采集样本后立即将拭子放入采样管中,挤压拭子头5次以上,并覆盖采样管。将液体垂直滴入检测卡的样本孔中。等待15分钟至30分钟后读取结果,若检测结果阴性,C区会出现一条红色条带,若检测结果为阳性,C、T两区会同时出现红色条带,若C区无红色条带出现,则为检测失效。
(三)其他说明
发现发热、腹泻及流感样病例在短期内异常增多等情况,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中心报告,做好规范处置,按照要求,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和感染比例,对扩散风险进行评估的结果,决定是否以班级、年级为单位进行停课等处置措施。
五、信息报告
1.加强疫情监测,对在校师生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2.如发现病例短时间内异常增多时,由学校在第一时间向上级教育、卫生部门汇报。
3.疫情向外发布情况,需经学校应急处理小组研究同意,由学校新闻发言人刘霞(电话:18253881738)统一对外发布,重大事项需向上级汇报。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任何人不得瞒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或擅自接受报刊、电台等宣传媒体的采访。
应急联系电话:张桂安:18766656310
孙丽丽:13954818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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