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望岳中学家庭经济困难
非寄宿生申报及生活补助金发放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山东省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的生活补助金的发放,泰安望岳中学于2019-2020学年落实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申报及发放活动,通知如下:
一、调查统计阶段:
各班班主任下达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申报类型和标准,调查、统计学生人数、贫困原因并收集相关证明材料。
注意:以下特殊困难学生享有优先申报资格: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3.城乡特困供养学生。
4.孤儿。
5.重点困境儿童。
6.烈士子女。
7.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二、对申报的贫困生进行评议
对照省级文件对贫困生的界定标准,学校对上交的贫困生申报材料进行逐级评审。评审时间如下:
(一)班级评议
(二)年级评议
(三)校级评议
三、公示
学校根据最终的评审结果,在不过多泄露学生隐私的情况下,对审核通过的贫困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四、统计并上交学生的银行卡信息并核实信息
各年级统计、核实、上交学生银行卡信息,保证准确无误。
五.发放生活补助金并收缴回签单。
学校财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准确发放学生活补助金。要求学生签署回执单。
泰安望岳中学
2019年11月
附:学校评议小组工作人员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张衍新
副组长: 张复胜 吴 红
成 员: 姜忠杰 韩金宝 尚念奉 刘会营 施玉珍
(二).评议小组:
组 长: 吴 红
副组长: 姜忠杰
成 员: 韩金宝 尚念奉 刘会营 施玉珍
张 妍 兰程程 李文静 耿继成
(年级主任&班主任代表)
家委会代表:
赵玉江 王厚奎 张亚琴 乔 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