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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望岳中学优秀学生选树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2-1 12:24:7]    浏览量:907次

为推进榜样育人,激励广大学生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根据《泰安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优秀学生的通知》(泰教函2022]10)文件精神,将我校优秀学生评选方案公布如下:

一、成立学校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副组长:张复胜 刘新强 刘玉茂

  员:赵玉江(家委会主任)  

        张桂安  玄  伟  薛 

        陈文文  韩金宝  耿继成  各班班主任

        学生和家委会代表

二、评选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具有正确的理想信念、价值取向,富有社会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能力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较好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科成绩优良。

3.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校内外文体活动,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良好。

三、评选名额

(一)泰山区优秀学生(全校共30人)

初一6人,初二6人,初三6人,初四12

(二)泰安市优秀学生(全校共15人)

初一3人,初二3人,初三3人,初四6

四、评选流程

1.班级初评。在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领导下,由各班班主任组织实施。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成员应包括班主任、2名任课教师、2名学生代表和2名家长代表共7人。评选采取直选方式,符合条件的学生皆可报名参加。原则上初中阶段已获得同级称号的不再参评。班级评选小组依据评选条件审核参选人材料,组织参选人公开竞选,当场唱票并公布投票结果,原则上初一至初三年级各班级至少确定1名泰山区优秀学生人选和1名泰安市优秀学生人选、初四年级各班级至少确定2名泰山区优秀学生人选和1名泰安市优秀学生人选上报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时间截止到228日。

2.学校审核。学校推荐评选委员会召开评选会议(会议纪要须存档备查),对班级评选小组提出的人选进行评选审核。评选会议程序一般为审阅学生材料、讨论、投票和结果统计,投票为无记名投票,统计结果当场公布。评选结果需由推荐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3.公示。依据投票结果,在校内和拟推荐人选所在班级公示5,公示内容包括学生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校及班级、学号和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主要事迹(约100字)。对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者,撤销其推荐资格,按照公示排名顺延递补。


泰安望岳中学

2022年2